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22〕8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5〕6号)以及《水利部三峡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 区域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水利部三峡司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4年度,财政部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资金总额1107925万元,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共12省(直辖市)。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经统计分析,实施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77个,帮扶三峡移民安置村1809个;实施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113个,综合整治库岸长度48.96公里,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05平方公里,环境改善面积53.63平方公里,环境设施改善880处;实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86个,治理地质灾害隐患141处、避险95人,高切坡监测预警2987处,防护库岸安全长度22.74公里;实施长江中下游相关影响处理项目48个,治理岸线108.43公里,修复水厂和涵闸泵站功能80处;实施三峡工程综合能力建设和效益拓展项目48个。
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实施保障了三峡工程运行安全和持续发挥巨大综合效益,维护了三峡库区地质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了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论
总体上看,2024年各级三峡后续工作管理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持续提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断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实现了预期总体绩效目标。经综合自评,整体绩效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