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22〕8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4〕1号)以及《水利部三峡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 区域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司函〔2024〕13号)部署安排,水利部三峡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3年度,财政部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资金总额1074189万元,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共12省(直辖市)。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经统计分析,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资金效益发挥明显。实施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93个,实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3991人,帮扶三峡移民安置村1796个;实施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200个,综合整治三峡水库库岸144.87公里,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53平方公里、改善环境面积4.67平方公里、改善环境设施1858处;实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79个,治理地质灾害隐患229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776人,对3029处高切坡进行监测预警,对11.88公里库岸采取安全防护;实施长江中下游相关影响处理项目27个,治理岸线56.32公里,修复水厂和涵闸泵站功能24处;实施三峡工程综合能力建设和效益拓展项目41个。
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实施推动了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了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维护了库区城镇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了项目区岸线安全,改善了居民用水质量;提高了三峡工程综合管理能力,加大了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收到明显成效。
三、绩效自评结论
总体上看,2023年各级三峡后续工作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实现了总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等级为优。